法院审理查明,柳红林与孔艳结婚8年多,生有一双儿女,夫妻常因家庭琐事发生矛盾。2007年9月18日,二人再次发生争吵,孔艳提出要起诉离婚,并收拾好衣服准备回娘家居住。柳红林看到孔艳下定决心要跟自己离婚,上前拦住妻子,并从厨房里拿出一把尖刀将孔艳捅伤。后经法医鉴定,孔艳损伤已构成重伤。案发后,被告人柳红林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。
法院审理认为,被告人柳红林持刀伤害他人,致人重伤,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。被告人在案发后有自首的情节,且当庭认罪悔罪,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。据了解,经法官调解,孔艳与柳红林已达成离婚协议。